工作目标:坚决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治安案件或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工作原则:预防为主 打防结合 查除隐患 落实责任。工作要求:协调好、落实好、服务好、形象好。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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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寒假和春节期间的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17-01-22 点击:

各教职工、家属:

2017年寒假春节将至,保卫处全体职工祝全院师生员工及家属春节快乐、万事如意,并感谢您多年来对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了使大家渡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和春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太阳成官网工作实际,特作如下安全提示。

一、为进一步消除家属区的安全隐患,请教职工和家属不要在家属楼楼道和地下室通道堆积、存放纸箱等易燃杂物,出行前要认真检查家里的电器、暖气、天燃气、水管等设施,确保安全。

二、寒假春节期间是入室盗窃案件的高发时段,保卫处将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密度,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希望广大教职工和家属切实增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并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外出和夜间休息时,要注意关好窗户,反锁防盗门,特别要注意将厨房、卫生间、阳台等处的窗户关好。

2、家里尽可能不要存放大量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

3、对上门维修、送货、家政服务等人员,要查明其确切身份,不轻易给陌生人开门。

三、教职工和家属自驾车出行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随车配置灭火器和警示牌,提前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外出乘车时,不要乘坐无牌、无证及超载车辆,以防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敲诈、勒索等案件。

四、教职工和家属外出旅游时,要联系合法经营、信誉良好、服务完善的旅行社,合理规划旅行线路和出行时间,切实注意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外出活动时,要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当进入商场、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时,要留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灭火器位置,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及时疏散和灭火。

五、《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已于2015年8月20日,经太原市人大常委会修改通过,该规定明确了太原市六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在禁放区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严格查处。希望全体师生员工和家属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维护校园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六、春节期间机动车免费通行时间:1月27日(除夕)00:00至2月2 日24:00(农历正月初六)。

七、寒假春节期间在校园内发现可疑人员或发生治安案件,请直接拨打110报警或与学院保卫处联系。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7015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