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标:坚决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治安案件或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工作原则:预防为主 打防结合 查除隐患 落实责任。工作要求:协调好、落实好、服务好、形象好。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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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国庆节期间学院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3 点击:

各二级学院、处室、系部:

2016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学院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教后勤【2016】27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政治意识、红线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理念,充分认识做好国庆节期间学院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周密部署安排,按照安全责任清单层层落实责任,全面加强学院安全工作,确保各项安全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部位要按照学院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责任人和检查重点,在放假前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落实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制度,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不留死角,积极为师生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校园环境。

三、各部门特别是学生管理部门要在国庆节放假前,采取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自救互救演练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师生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国庆节期间防火安全、防盗安全、防网络电信诈骗安全、防煤气中毒安全、防交通事故安全、防食物中毒安全、防人员踩踏安全和节假日师生参加娱乐、旅游等安全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按照学院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执行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班和学院重要部位、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如出现重要情况或发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等,在及时采取措施、快速果断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学院党委办公室、院办、保卫处,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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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