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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

现将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务必通知到本部门相关人员。

5月28日下午4:40坞城校区电教楼一层电子阅览室参加教师资格网报培训。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

高等学校在编、本科学历以上、已通过岗前培训考试、教育理论考试、教学能力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体检合格的人员。

二、学历的特殊要求

本科以上学历。

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确定

凡毕业证书中所学专业标识为“××教育”的师范教育类人员可认定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四、体检要求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体检;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需在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一栏中如实填写,体检中如出现心脏、肝、胆、脾、肾项目异常和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必须进一步做心电图、B超、胸片等相关项目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查。

五、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要求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除外)须参加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除外)须参加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八、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务于2012年5月28-3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网上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此时间段打印一式两份(过期将不能打印,封面工作单位处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并在承诺书签上本人姓名。

(2)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

(3)登陆山西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sxedu.gov.cn/XZZQ/datumload_show.asp?actid=23)下载《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正反面打印,个人贴好照片到人事处盖章,并尽快到指定医院体检(因体检报告不能当场拿回,请尽早去体检,以防延误),并按医院提供的时间取回体检表,交送体检合格表原件至人事处。

(4)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者必须提供由山西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7)本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此证随后下发)

(8)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本人《山西省高师培训中心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10)本人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的正面免冠1寸照1张。

(11)申请人所有个人材料的原件按上述顺序排好装入透明塑料封口袋,复印件应缩印到一张A4纸的正反两面。

2、材料交送时间

6月5日-6月6日 8:00-12:00 14:30-17:30

必要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本通知同时发布在人事处网站http://www.sxzzy.cn/rsc/ 干部人事--->教师资格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电话:0351-701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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