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为加强毕业生毕业顶岗实习管理,保证毕业生质量,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必须按教学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毕业顶岗实习。
二、毕业顶岗实习必须是建设、管理、生产、服务一线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系办公室负责本系学生的毕业顶岗实习的审批和全过程管理。
四、毕业顶岗实习按会计系指导教师和生产单位指导教师联合指导方式进行。
五、毕业实践结束后,学生回学校参加毕业答辩,因故不能参加答辩者,提前报请系里审批,由系里委托实习单位组织毕业答辩。
六、毕业顶岗实习办理程序:
1、毕业顶岗实习原则上由系专业教研室统一安排实习单位,如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实习单位接收证明,经教研室主任同意签字后,领取毕业顶岗实习任务书、毕业顶岗实习鉴定表等,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签署实习安全协议,并由教研室指定实习指导教师。
2、顶岗实习至毕业设计前或答辩前一周内返校,但不得提前返校;返校时应带回实习单位鉴定评语和顶岗实习成果和顶岗实习报告。
会计系
201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