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学生顺利缴费,圆满完成学杂费收缴任务,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
方式一(推荐):使用“学生自助缴费平台”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计划财务处网站“服务指南”“学生自助缴费及自助取票操作流程”。(http://222.199.6.20/cw/)
方式二:到计财处刷卡缴费,地点:坞城校区电教楼二楼收费处。
二、缴费时间
2019年10月15日前缴清学费、公寓费、教材费。
三、其他事项
1.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及时将生源地贷款回执单交学生处资助中心。
(1)如贷款金额与应缴学费、公寓费金额一致,无需再缴纳学费、公寓费。
(2)如贷款金额小于应缴学费、公寓费金额,只需缴纳差额部分。
(3)如贷款金额大于应缴学费、公寓费金额,超出部分待助学贷款到位后由计财处统一退至学生本人银行卡内。
2.参军学生无需缴纳学费。
3.顶岗实习学生无需缴纳公寓费。
4.学生如有学籍变更(如参军、休学、复学等)情况,请及时到学工部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并通知计财处。
5.学生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0351-7075428 0351-701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