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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二、大三学生2016年秋季入学缴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部:

    为方便学生顺利缴费,保质保量完成学费收缴任务,现将有关缴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流程。

方式一(推荐):使用学生自助缴费平台(支付宝)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计划财务处网站“服务指南”中查看。

方式二:到计财处刷卡缴费,地点:材料与建筑学院电教楼二楼新生收费处。

二、缴费时间。                                            

开学一个月内缴清学费、公寓费及各项代收费用。

三、其他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开学后及时将贷款手续交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如有学籍变更(如参军、休学、复学等)情况,请及时到学工部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并通知计财处收费科。

3.学生使用“方式一”缴费成功后,收费票据以系部为单位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

4.各系学生缴费情况将于1010日汇报院领导。

5.学生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0351-7075428     0351-2894093

 

 

 

 

 

计划财务处

201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