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人质量是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对学生在院内具体行为进行正确的引导是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习惯的重要手段。经学院研究,特制定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教育细则,内容如下:
(一)行为规范要求:
1、为便于检查考核,学生在院内必须佩戴胸卡。
2、学生在正常的教学时间内(早间操、上课、自习、集会)不准出院。
3、校园十不准:
不准吸烟、酗酒;
不准乱停放车辆;
不准摘花、损坏树木;
不准赌博或进行变相赌博;
不准随地吐痰;
不准乱扔果皮、纸屑;
不准在非运动场所打篮球、踢足球;
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进出办公楼、教室;
不准嬉戏、打闹、高声喧哗。
4、教室十不准:
不准迟到、早退;
不准做小动作
不准在黑板、墙壁上乱画;
不准踩踏桌椅板凳;
不准大声喧哗;
不准下棋、打扑克;
不准在正常教学时间内看电视,不准播放黄色录音、录像;
不准打架斗殴;
不准带危险品进入教室、不准在教室吃饭;
不准乱拉电线、使用违章禁用电器。
5、宿舍十不准:
除生病请假外,上课上自习时间一律不准在宿舍逗留,严禁宿舍内留客住宿;
不准在正常教学、休息时间打扑克、下棋;
不准在宿舍内吸烟、酗酒;
不准在宿舍内打架斗殴、赌博、播放黄色录音、录像、搞流氓活动等;
不准在宿舍内制造噪音;
不准异性互串宿舍;
不准乱泼脏水、污染环境;
节约水电,不准乱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禁用电器;
不准推车入楼、带危险品入楼;
未经允许,不准动他人物品。
6、尊敬老师,尊敬他人,礼貌待客,老师、同学其他人来访或履行检查等到宿舍,学生应起立迎接。
7、不准私自拆看他人信件、日记。
8、按时就餐,排队打饭,不拥挤,不插队,对营业人员要有礼貌,节约粮食,不乱倒饭菜。
9、参加集会时,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肃静,不准鼓倒掌,看闲书。
(二)执行与监督
1、校园内设学生纪律、卫生文明监督岗,由各系、部主任、副主任、值班班主任带岗,负责卫生、纪律的检查,同时要对违纪学生和不佩戴胸卡的学生进行告诫,责成补救处理和批评教育。并令其写出书面检查,交回相应系部;对不听劝阻,不尊重监督员工作的学生,交由带岗人员或办主任处理。带岗人员上岗时间为早6:00—晚11:00。
2、学生进出校门,宿舍楼门,监督人员检查胸卡,有不佩戴胸卡或不接受检查者,交由相应系部处理。
3、学院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在封闭期间,不得擅自出入校门,因病或因事出入的同学,需向各系部办理相应的出入手续。
4、学生上课、上自习由任课老师和班主任负责检查,对无故缺课的学生及时上报教务处和相应系部处理。
5、学生在餐厅的行为有后勤管理处负责检查和管理,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报相应系部处理。
6、学生在图书馆、实验室的行为由管理员和实验员负责管理,有权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7、学生在会场的行为,由学生处、各系部和班主任共同管理。
8、学生在宿舍楼内的行为由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报学生处和相应系部处理。
(三)奖惩
1、各有关系、处每周将在本部责任区发生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及违纪的检查,由各系、部汇总,书面呈报学生处,与当月学生操行成绩挂钩,并将结果按月在校内公布。
2、班主任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本班学生的违纪行为,除与学生操行成绩挂钩外,仍要按班级工作考核条例执行,在班主任成绩考核中体现。
3、学院的所有职工都有管理、教育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对认真负责的教职工,要进行表彰,并在所属系,处的个人政绩考核中体现。
学生处
200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