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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1 浏览量:

各党总支、各部门:

2020年元旦、春节“两节”将至,根据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晋驻教纪函【2019】116号)文件精神和学院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现将廉洁过节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全面压实主体责任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对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学院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把廉洁过节作为净化政治生态和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节点,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学院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抓好“双节”期间有关纪律规定落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积极部署、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树牢“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院党员干部(含行使公权力的监察对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巩固主题教育成果,重点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烟花爆竹等情况;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等问题;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等问题;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严禁违规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特别是“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等问题;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问题;

严禁在扶贫工作中搞摘帽庆祝、拍摄专题片,摆放、品尝、收送扶贫产品等问题。

“两节”期间,省纪委监委驻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纪检监察组以及学院纪委将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

学院各党总支、各部门要及时将自行监督检查的有关问题报送学院纪委。(分别在1月6日和2月10日之前将检查情况报送至监察室)

三、履行监督责任,坚持违纪必究

各处室、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紧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各种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

学院纪委将加大对“双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一律按照顶风违纪处理,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处,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对典型问题,尤其是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单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举报电话:0351-7015165/7834903

举报邮箱:sxzyjjjcs@163.com

中共太阳成tyc7111cc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