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依法服兵役是每名适龄学生应尽的责任和光荣义务。为使全体师生和应征学生准确掌握今年征兵的政策规定,发动适龄学生踊跃参军,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望各院系接到通知后,深入宣传兵役政策,广泛动员在校学生积极报名应征,切实将本年度太阳成官网义务服兵役工作抓好抓实,取得实效。
一、征兵工作的总体安排。分6个阶段,10月11日开始宣传发动,11月7日学院初检初审,11月10日小店区集中体检,11月16日政审,12月1日审批定兵,12月6日起新兵交接和运送。
二、新兵征集的对象和范围。大专层次、中专层次毕业的学生和2012年入校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学生和应届毕业入伍。大专层次、中专层次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3年毕业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应征符合条件的,也可批准入伍。征集的女学生,应是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三、应征学生的年龄规定。男生为23周岁,女生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
四、应征学生的政治条件。适龄学生必须是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军队、政治历史清楚,无劣迹,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勇于奉献,决心保卫祖国、敢于牺牲奉献的优秀学生。
五、应征学生的身体条件。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0.4),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0.3)。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同时,其他各项身体检查必须符合规定条件。
六、新兵征集的实施办法。适龄学生报名时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和8张近期一寸免冠照到学生处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12年11月4日),并将征兵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表格一并交回,其中《预征对象登记表》中鉴定意见一栏由系部填写,填写鉴定意见时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入学和毕业时间,学历真实性,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政治倾向等,由系部党总支书记签字审核。经体检政审合格且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学生(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在校学生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适龄女学生可以登录http://zbbm.chsi.com.cn征兵报名网站报名,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18时。
七、义务兵服役期间的有关待遇。义务兵服役期为2年,第一年每月领取义务兵津贴500元,第二年每月领取600元;每人每月伙食费450元,入伍后服装费(折价)4500元。义务兵服役期满,根据部队需要可直接选改为士官,士官分1—7个等级,最低月薪分别为2100、2800、3600、4500、5300、6100、7000元不等。从今年开始,义务兵津贴、士官工资、士兵退役金标准等还将相应增加。凡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士兵,军事成绩优异,思想表现突出,经单位推荐,可以报考军校。
八、大学生入伍的优待政策。大学生士兵在考学、保送入学、选取士官等方面优先,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免试进士官学校学习一年,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可直接选取士官。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军校,参加全军本科招生考试,录取的入军校培训2年,毕业合格的提拔为军官。今年起大学毕业生直接提干比例将大幅提高,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去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一本、二本毕业生,以及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三本毕业生,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直接提拔为军官。大学生士兵每人每学年可享受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达6000元。
九、退役后优抚政策。从今年的新兵开始,国家对城镇籍户口的退役士兵不再指令性安置,不论是城镇兵还是农村兵,都实行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安置制度。其中,服役满12年的士官、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或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仍由政府安排工作;其他的退役士兵主要由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政府还给与学费、生活费和奖助学金资助。大学生服役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后两年内保留学籍。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考核入读普通本科。我省、市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给予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安置条件而选择自主就业的转业军官、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分别按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3倍发放;城镇义务兵优待金将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将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住户人均纯收入的2倍。我省市两级每年将把当年报考公务员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10%,招录入公务员队伍;太原市每年还要把适合安置退役士兵的事业岗位的20%,用于安置退役士兵;驻兵企业将拿出不低于年度用工量的30%,安置退役士兵。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也将优先招录退役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士兵。对参加非定向公务员、事业编制招聘和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的退役士兵,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学生处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