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主任:
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确保“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积极倡导学生开展“文明祭扫”活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稳定教育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清明节”学生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4月1日课程结束后即可离校,4月4日上晚自习,4月5日(周四)正式上课。
二、切实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
1.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系部晨会,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防火、防盗、出行以及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治观念、自护自救意识和能力。重点提醒学生外出时不要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晚间外出结伴而行;离开宿舍时要切断宿舍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2.加强对学生的文明道德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文明出行、文明祭扫,遵守社会公德。要教育引导学生在政府指定区域祭奠亲人,不能随意撒烧纸钱,以防火灾发生或环境污染;讲求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危害社会的邪教活动,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树立公共场所的纪律意识、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道德。
3.加强对学生的法纪校规教育。“清明节”期间走亲访友或与同学朋友聚会时,一定要遵守法规校纪,言行举止要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引导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和生活,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
5. 凡假期留校学生,假期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公寓的各项管理规定,注意财产和人身安全。
三、几点要求
1.做好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各院(系)要在学生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稳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消除稳定安全隐患。
2.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院(系)要做好假期学管人员的值班安排,建立与学院值班人员的密切联系。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通讯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假期学生安全稳定应急预案,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上报,确保放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
3.做好学生离校相关工作。各院系要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各项制度,特别是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等制度,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相关工作。“清明节”假期,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春游。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组织或参加跨校活动和探险活动,避免到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4月4日晚,学生工作干部、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宿舍、班级,检查、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统计结果于4月5日上午10时前报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