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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18 点击:

全体参保同学:

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同学假期或实习期间在太原市以外地区住院治疗的,请在住院10日内通知

首诊医院备案,并在开学后10日内(或返校10日内),携带急诊证明、住院治疗病历复印件、住院明

细、出院证、病情诊断书、住院证以及缴费相关收据到首诊定点医院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太阳成官网的

首诊定点医院在山西大学校医院。

山西大学校医院电话:7011785

学院医疗保险专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