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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期末命题办法

发布日期:2019-05-07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切实抓好教学改革、考试改革,以考促教、以考促学,强化学院学风、考风的建设,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系、部应严肃、认真、细致的组织安排好命题工作。

二、课程考试应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各系、部应按计划安排好复习工作,组织好学生系统地复习本学期所学内容。严禁出现漏题、泄题等问题。出现以上问题按教学事故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每门课程要同时命出AB两套试题,并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其题量和难度大体相当,经教研室主任审查后由教务处择一使用,另一套作补考用。

四、试题的覆盖面要广,题量和难度与限定时间相当,杜绝出现题量与考试时间不符的情况。

五、考试内容应涵盖本学期的所有授课内容,所出试题应确实反映出教学效果及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各个考查项目的难易程度和比重的安排,要求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搭配恰当,由易到难。试题难易程度应基本符合基本题、水平题、综合应用题6:3:1的比例要求。同一层次同一要求的科目,试题内容原则上应统一。不同层次的科目,试题内容应按不同办学层次来要求。

六、期末试题应由各系部存在U盘上统一交到教务处,试题格式按教务处规定统一格式制定(设置390×270),考题严禁采用网上共享的方式

七、各系(部)要对教师所出试题按通知要求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各类不正常情况的出现,圆满完成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

考试课考试各部分(平时、实验、实训、期中、期末)所占比例由教研室根据各门课程的特点自己确定,并由系部主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