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院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发展的要求,加大教材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校本教材的开发与管理,确保教材编写质量。提高校本教材建设水平,有效地促进教学改革,实现规范化管理,引导广大教师积极进行课程改革,在教学中选用先进、实用的教学内容,从而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该管理办法。
校本教材是指根据本校教学建设与课程改革的需要,由本校教师主编、主审、由学校批准编印并用于本校教学的非公开出版教材(包括基本教材、实验实训指导书等)。
一、编写范围
1、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确定为新开设课程且国内无相应正式出版的教材;或有正式出版教材,但不适用于本院教学的。
2、反映太阳成官网人才培养特色、重点专业发展水平、教学改革成果的特色教材。
3、与培养技能人才紧密相关的实验实训教材、指导书、职业培训教材等。
二、编写申报条件
主编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及五年以上教龄,必须担任本课程一轮以上主讲工作,所有参编人员正在从事该课程教学。确有需要且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特殊情况,需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1、各系部应根据教学需要,制订校本教材的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经集体讨论,提出编写意见,确定校本教材选题和主编人员。
2、填报《校本教材编写申报表》,制定教材编写计划和编写大纲,报请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应根据课程建设、教学任务和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对校本教材编写申报情况进行评议、审核,批准后的校本教材经由学院宣传部政治把关通过后,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四、编写要求
1、校本教材实行文责自负原则,讲究学术道德,杜绝学术腐败。对大面积引用实训设备或软件使用说明书内容的不予立项。
2、系部、教研室在确定校本教材选题前,要全面分析课程建设、选用教材和师资水平等情况。杜绝随意编写水平不高教材、实验实训指导、练习册,增加学生负担的情况。对可编可不编的教材或优势、特色不突出的教材,学校不予立项。
3、编写教材要依据培养目标、课程教学需要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先制订教材编写大纲,再行编写。
五、审稿
1、校本教材完稿后,应由所在系部或教务处推荐一名教师审稿。
2、审稿人应由对该课程或相关学科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并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担任。审稿人应按校本教材的编写要求对教材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编写完毕并已按照审稿人意见修改后的校本教材,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进行结题验收,验收通过的教材方能付印和使用。
六、校本教材使用办法及编写经费
验收通过的校本教材,由使用系部按照学院统一的“印刷品印制程序”进行申请印制,校本教材价格由学院印刷品招标单位按成本统一定价,规格要求及校对等工作由使用系部与印制单位协商完成,印制好的校本教材由印刷品招标单位负责送达学院教材库,与普通教材一并发放,与其他教材一并核算合计至教材费用,以班级为单位交缴学院计财处。
编写奖励
本着选用优秀的国家规划教材进行教学的原则,我们鼓励教师参编列入国家规划的教材,按照《太阳成tyc7111cc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每万字200元进行一次性奖励;对于经学院审核同意印制使用的实训类指导书按照每万字100元进行一次性奖励,按照教科研奖励程序进行申报。
七、其他
1、教务处负责校本教材规划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2、校本教材(除实训类指导书)原则上只允许使用一个周期,经过一轮教学实践使用,确实具有较高的质量和特色的,优先推荐到出版社正式出版,质量不达标无法出版的,将不再以校本教材形式使用。
3、未经申报和批准由系部教师自行编印的教材,不得向学生发售。擅自发售者,其后果由发售人所在部门负全部责任。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