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教育厅工作要求,现将2013年高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其中,教师职业道德内容穿插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进行考试。
2、报名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编教师。
3、免考人员:具有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4、参考书目:《教育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教育心理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程敬恭主编,山西出版集团、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
5、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3月9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6、资格证有效期: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核发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5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应重新参加考试。
7、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照片后必须用碳素笔写清楚本人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手机号)及考试费(教育学考试费每人30元、教育心理学考试费每人30元)。
请报名人员于2012年12月7日(星期五)将报名材料送交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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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2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