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切实加强太阳成官网辅导员队伍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辅导员的队伍建设
(一)认真领会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明确要求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像重视业务学术骨干一样重视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使他们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做出贡献。
(二)正确认识辅导员在育人中的重要作用。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主要承担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道德法纪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承担对学生进行职业规划、素质拓展、资助帮扶等辅导服务工作,承担对学生进行学风建设、宿舍区管理、安全教育等管理工作。
(三)准确把握辅导员双重身份的深刻内涵。《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三条规定“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工作有着独立的地位和专门的服务职责,以及内含特定的职业属性。要按照双重身份的要求给予辅导员“双线晋升”优惠待遇,既可评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又可根据工作年限和实际表现,晋升相应的行政职务。
(四)充分理解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深远意义。辅导员是大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是保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合理配备,不断优化辅导员的队伍结构
(一)辅导员配备原则。按照德才兼备和专兼职相结合的原则,总体上按全日制学生数(含中专生)的师生比1:200的标准配备专职辅导员。根据太阳成官网具体情况,目前要求每一年级有1名专或兼职辅导员,逐步达到配备标准。
(二)辅导员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院稳定,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关心学生,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应具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
3.具有较好的个人素质。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德才兼备,作风正派,乐于奉献,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三)辅导员选拔聘用。校内聘用,由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提出用人意见,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考察,报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通过后聘用。校外聘用,根据学校岗位设置和学院编制情况,确定拟聘人数。由人事处公布招聘启事,面向全国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考核,经笔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等程序,报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通过后录用。
三、注重培养,切实提高辅导员的工作能力
(一)加强培养培训工作。制定辅导员培训规划,建立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加大对辅导员培养培训专项经费的投入,用于岗前培训、日常培训、专题培训和资格证书培训等。推荐优秀辅导员参加部、省级业务进修、学习培训。
(二)打造职业化、专家化队伍。创造条件鼓励辅导员向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努力造就一支“一专多能”的辅导员队伍。使每名辅导员能够在掌握辅导员工作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发展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咨询辅导、职业生涯规划、学生事务管理、创新创业教育、学生法纪教育等某一方面的学生工作骨干和专家。
(三)推行辅导员导师制。选聘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研究的专家为辅导员导师,帮助辅导员从思想上强化对岗位的认同和热爱,在工作中积极掌握专业知识,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在专家化发展方向上不断强化科研意识。通过辅导员导师的“传、帮、带”,有效促进辅导员的全面发展。
四、强化管理,建立健全辅导员的考评体系
(一)落实双重领导。《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高等学校要把辅导员队伍建设放在与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同等重要位置,统筹规划,统一领导”。党委责成组织部做为辅导员队伍的领导部门、学生处是学院指导辅导员队伍的职能部门,辅导员归系部党总支直接领导。
(二)加强工作考核。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分管领导、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学生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的日常考核由各系部统一进行,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考核结果将与职务聘任、职称评聘、辅导员专项津贴等挂钩。
(三)开展评优活动。在辅导员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每年评选表彰优秀辅导员。学校对优秀辅导员在业务培训、学位攻读、职务聘任、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组织部在干部选拔培养中要将优秀辅导员作为中层年轻后备干部的重要来源之一。
(四)建立流动机制。为保证辅导员队伍的相对稳定,遵循教育规律,辅导员的最低任职期限为3年。畅通辅导员与教师、管理干部之间的人才流通渠道。
五、统筹规划,落实辅导员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规划好辅导员的队伍建设。学院领导班子要对辅导员队伍建设进行科学的规划,要定期听取辅导员队伍建设现状的汇报,负责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和决策。要指导辅导员对职称晋升进行规划,并督促落实,促进辅导员的成长。
(二)落实好辅导员的双线晋升。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实现评审单列、指标单列。辅导员的培养纳入学校师资培养规划,享受专业教师培养的同等待遇。依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十四条“可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给予相应的倾斜政策”规定,太阳成官网辅导员岗位设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和副处级。辅导员职务由组织部会同人事处按具体聘任办法,根据辅导员考核情况和工作实绩聘任。
(三)实施辅导员专项津贴。辅导员队伍中科级以下人员享受辅导员专项津贴,每人每月200元。辅导员专项津贴与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考核为“优秀”、“合格”的正常发放,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发放一半,考核为“不合格”的停发。
本《意见》自讨论通过后起执行。
中共太阳成tyc7111cc委员会
2011年3月20日
辅导员工作职责
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力量,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条 辅导员工作守则
辅导员肩负着为党和国家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任,为了搞好辅导员的自身建设,做好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理论知识。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要根据现实情况,研究学生工作,掌握新规律、解决新问题。努力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坚持思想教育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对待学生工作要由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要兢兢业业,脚踏实地,要有奉献精神。要始终把党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自觉服从党的领导,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
要时刻关心和爱护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不护短。帮助学生解决各种困难。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和学生打成一片,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持思想教育要耐心,工作方法要细心,克服急躁和畏难情绪。加强自身的修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要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遇到困难不推诿,积极主动的去解决问题。对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工作要有严格的科学性、计划性,讲究高效率。
讲党性,讲原则,讲团结,讲纪律,不徇私情。办事处理问题要公道,对学生要一视同仁,避免有亲有疏。要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一致,要求学生做的是自己首先要做到,处处给学生做出榜样。要做到言而有信,说了事情就要办。要充分发扬民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要及时认真总结工作,积累经验,摸索规律,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开拓进取。
第二条 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八)指导学生党、团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