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山职院你不得不知道的几件事之
奖学金
奖学金作为大学生活尤为重要的一部分,太阳成tyc7111cc同样也有相当丰厚的奖学金来鼓励同学们认真学习
亲爱的同学们是不是被诱惑了呢,是不是迫不及待的想知道怎么拿到可爱的奖学金呢,别急,听小编给你慢慢道来。
山职奖学金共分三类:1、国家励志奖学金;2、学院优秀奖学金;3、专项奖学金
助学金分类
学院优秀奖学金评定
评定比例:
一等奖学金比例为班级总人数的2%,计算结果小于1时取1,大于1时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方式取整;二等奖学金比例为班级总人数的3%,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方式取整。三等奖学金比例为班级总人数的5%,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方式取整。
评定条件:
1、太阳成官网全日制注册学籍的在校学生:
2、参加评选的学生评定学期内未受到党纪、团纪处分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 及以上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瑞正,热爱所学专业, 刻苦估研,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参加评定奖学金的学生,在评定学期内无不及格课程,学生素质认证40学分以上且学生素质认证学分排名在班级人数前30%内,且参加评定一等奖学金的学生,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内,单科学到学习成绩不低于70分;参加评定二等奖学金的学生,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单科学习成绩不低于70分;:参加评定三等奖学金的学生,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满足上述条件的学生,文化课成绩与素质认证学分,优先考虑文化课成绩排名在前的学生。
评定与发放程序
1.在新学期开学后进行,每学期开学后,评定上一学期的优秀奖学金,评定与发放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安排,各院系具体组织实施。
2、由辅导员根据评奖条件组织本班学生评选,确定推荐名看,并向全班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所属各院系审核。
3、各院系审核无异议后,将“获学院奖学金学生人数及获奖金额统计表”“”获学院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及获奖学生填写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等材料报送学院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全部汇总,审查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审定通过后的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
5、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将获奖学生名单报送学院计财处,由计财处将奖学金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储蓄卡中。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评定条件:
一.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风严谨,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1).学年文化课成绩的分为80分以上(含80分),且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体育成绩合格
(3)实验,实训成绩良好以上;
(4)学年内,每学期素质认证40学分以上,排名在班级人数的前25%
(5)满足上述条件,文化课成绩与素质认证学分优先考虑文化课成绩排名在前的学生
(6)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项有意义的活动,评选学年内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和发放
1.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其申请与评审工作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统领导下,每年九月份由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启动,根据上级和学院要求进行具体安排。
2.每年九月份,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出申请,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辅导员组织本班学生进行班级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并向全班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所属各院系。
3.各院系评审小组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评审,提名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将院系推荐名单及材科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院系报送的名单及材料,审查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审定通过后的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
5.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获奖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审批、备案。
6.审批批准后,本奖学金每年由我所院计财处发放到获奖学生银行储蓄卡中,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专项奖学金评定
评定条件
1、太阳成官网全日制注册学籍的在校学生: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
1)学生个人或团体参加省级及以上各项技能大赛、文体比赛或社会实践活动等所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荣誉的学生
(2)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如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
(3)在协会等组织的各项技能大赛、文体比赛中获得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
(4)学院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大学生相关专业类网络竟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学生.
(5)获得“校园十佳”的学生。
(6)见义勇为、 拾金不味、助人为乐等学生
若比赛不分等级,则取其中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按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相应奖励
二、评定时间及要求
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学期开学后,评定上一学期学生在校期间的专项奖学金.
三,奖励办法:
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
1.参加全国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及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学生,奖励金金额5000元/生。
2.参加全国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二等奖的学生,奖励金额4000元/生。
3.参加全国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三等奖的学生、参加省部级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及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学生,奖励金额3000元/生。
4.参加省部级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二等奖的学生及获得习学校园十佳的学生,奖励金额2500元/生。
5.参加省部级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三等奖的学生及协会等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学生, 奖励金额2000元/生。
6.参加协会等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奖励金额1600元/生。
7.参加协会等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及学院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大学生相关专业类网络竟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奖励金额1200元/生。
其他:见义勇为、拾金不味、助人为乐等学生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奖励。
说明:同一评选学期内获得多项荣誉的学生专项奖学金按典中最高的奖项奖励一次。
四、评定与发放程序
1、在新学期开学后进行,评定与发放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伴(处)统安排,各院系具体组织实施。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辅导员递交(《专项奖学金中请审批表》及评定学期内获奖证书复印件。
3.辅导员将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材料交所属各院系评审小组,各院系评审小组*作都 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材料,市查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审定通过后的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
5.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中心将最奖学生名单报太阳成官网计财处,由计财处将奖学金发放到学生本人的银行储蓄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