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暑假即将来临,为做好2019—2020学年太阳成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及奖助学金等各项资助项目的评定工作,请各系在放暑假前安排学生利用暑假期间准备好下一学年申请资助时所需提供的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备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下一学年准备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在暑假期间办理好困难认定申请所需材料,开学一周内交给本班辅导员,然后按学院下学期下发的相关文件具体要求进行认定和上报。具体材料包括: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填写完整(见附件1)。
注意:根据教政法函【2019】12号《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将取消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所以今年无需再填写往年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也无需再去民政部门盖章,改为填写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其他证明材料(请按家庭实际情况准备,提供下列相应证明材料):
(1)社会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出具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凭证。
(2)失业证明:若家庭成员没有工作的,必须由乡镇或街道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失业证明”。
(3)残疾证明:若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员的,出具残疾证复印件。
(4)病例证明:若家庭成员中有重病患者的,出具医院医疗诊断书、住院证明复印件。
(5)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若家庭成员有丧失劳动能力的,出具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6)孤儿证明:孤儿证复印件。若没有孤儿证,必须由乡镇、街道一级的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7)烈士子女证明:烈士子女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复印件和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出具的烈士子女身份证明。
(8)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当地扶贫办发放的扶贫档案资料(如“帮扶卡”、贫困户信息等复印件)。
(9)其它能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有效材料。
特别提示:
1. 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需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晋教财[2017]9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资助全覆盖,所以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一定要准备好证明材料!
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除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之外,同时须附当地扶贫办对贫困户建立的扶贫档案资料复印件,如“帮扶卡”、贫困户信息等。对于“帮扶卡”各地区样式不统一,如有的地方是“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明白卡”、有的是“帮扶政策牌”等,学生要复印完整扶贫档案资料,能够从中体现出家庭情况的信息。
2. 在上一学年,有部分学生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存在一些问题,如材料复印不完整、不清晰等。本次辅导员要提醒学生以下内容:①2019年秋季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附证明材料时,证件复印件要复印完整,能够体现出证件的时间在有效期内或是在近年来的情况等;②如果学生提交的证件复印件能复印完整,就不需要再去村委会开证明,否则就需要另附证明材料;③证件上不能体现学生与证件的关系时,必须同时复印家庭户口本,以体现家庭基本信息,证明学生与持证人的关系。
(二)准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下一学年准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在暑假期间及时回当地(本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具体办理方法见附件2),并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给辅导员,然后由辅导员交回系部,各系部统计各班生源地助学贷款名单后于开学第二周内将本系部生源地助学贷款名单表及所有《受理证明》(按班级排好序)统一交给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的崔老师,以便按时录入学生的贷款回执校验码,确保贷款成功。
特别说明:
在新学年开学之前,国家资助政策若有变动,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会在开学时将及时通知各系部,执行最新政策。
附件1可以从太阳成tyc7111cc学生工作部(处)网站的下载中心里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