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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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4    浏览次数:

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5周年,为实现广大青年加入共青团组织的迫切愿望,积极地为共青团补充新鲜血液,进一步扩大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院团委按照《团章》和共青团发展团员的有关规定,决定近期在各支部优秀青年中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要求

1、按照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院、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违规记录。

3、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各系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发展计划。

二、发展对象

1、已递交过入团申请书,表现优秀的入团积极分子;

2、思想比较进步、具有良好共产主义品德的非团员;

3、已脱团又想重新归团的优秀学生;

三、发展程序

1、团支部委员会在听取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和团内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从学习思想觉悟、班级一贯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对他们进行考察,综合辅导员的意见,讨论推荐上报系团总支;

2、各系团总支审查后上报院团委,经审核通过后,发放《入团志愿书》,再由介绍人指导填写并签明意见;

3、《入团志愿书》经团支部委员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团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接收新团员,及时上报院团委汇总、审批。

四、发展时间:

1、各团总支在4月10日前将入团积极分子名单上报到院团委审核;

2、4月11日到13日为《团章》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审核时间(具体由各系团总支负责);

3、4月14日至16日为院团委审核时间。

4、审核通过后,于四月下旬开展入团仪式。

五、相关要求

1、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接此通知后,请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新团员发展工作,把好质量关。

2、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发展工作,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全班同学学习共青团有关知识。

3、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团员的教育,本着对同学负责的态度,将真正优秀的学生推荐到团组织中来。

4、入团积极分子的入团介绍人应主要由团支部委员或团总支委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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