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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tyc7111cc院级学生组织成员考核制度

发布日期:2012-09-21    浏览次数:

第一条、在院党委的领导下、院团委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院级学生组织工作,为进一步实现学生组织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各学生组织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学生组织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各学生组织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各学生组织干部、成员在学生组织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办法:

(一)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成员总分为100分,从4个方面进行考核,学生组织成员所在班级班主任意见20分,系部意见20分,学生组织内部考核30分,团委意见30分。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计分汇总。班主任意见与系部意见由团委制定相应考核表格对学生组织成员进行填写与汇总。学生组织内部考核包括部门考核与自我测评,部门考核由学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部长)负责,由各组织相应部门(秘书处)做统计工作。团委结合班主任意见、系部意见、组织内部考核、日常工作表现对学生组织成员进行意见汇总与考核。确定其最终考核成绩。

(二)考核对象:太阳成tyc7111cc所有院级学生组织的学生成员。

基本原则:

1、学生组织人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2、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院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组织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3、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所在各学生组织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5、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6、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7、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8、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9、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好个人形象,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院级学生组织的形象。

10、有高度的责任感,有为广大学生服务的思想,有为同学奉献的精神。本着为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服务出发。

11、勇于承担学生组织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能积极主动开展学生组织各项工作,履行学生组织成员的基本责任与义务。

12、学生组织干部任职条件:具备学习能力,学习成绩突出,年度排名在本班前30%,本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13、学生组织干事任职条件:具备学习能力,学习成绩突出,年度排名在本班前40%,本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具体考核办法:

1、班主任意见:(附表一)

班主任结合学生组织成员在班级中的表现,在上课出勤率、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班级纪律、与代课教师相互关系、同学之间相互关系、班级内部事务参与情况、班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意见汇总与评分。

2、系部意见:(附表一)

系部团总支结合学生组织成员在系部中的表现,在学习成绩系部排名、综合测评成绩系部排名、与系部教师相互关系、同学之间相互关系、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等方面对其进行意见汇总与考核。

3、组织内部考核:(附表二)

学生组织内部考核包括部门考核与自我测评,部门考核由学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部长)负责,由各组织相应部门(秘书处)做统计。按百分制进行评比,最终考核成绩折算汇总为三十分制。具体从以下方面进行考核。

工作:

(1)工作态度(10分)各部成员态度端正,工作积极向上,有吃苦精神。

(2)团结协作(10分)各部成员及部门与部门之间有较强的团结意识和协作精神,在工作中相互支持。

(3)日常工作(30分)要求各部门能切实贯彻本部职责,积极开展日常工作,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职。

(4)完成任务(30分)要求各部门能高质量、高水平的完成学生会的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上传下达的任务。

(5)工作拓展与创新(20分)要求各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实事求是,敢于创新,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适当适时的拓展本部工作。

细则:

例会结束后要打扫办公室,教室,无故不打扫,部门所有成员扣5分

例会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10分。三次以上扣50分,无故迟到者每次扣5分

在学生组织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组织形象者,按情节严重一次扣5到20分

为按时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5分,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

不能按时交计划总结的部门,每次部门各成员扣5分

故意欺骗组织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每人次扣10分

违反校规校纪者:通报批评扣20分,严重警告扣40分,记大过留校察看者直接开除学生组织

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加10分

一学期参加学生组织的集体活动全勤者加10分

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10分

为学生组织制定创造性、可行性计划者,每次加5分

一学期例会全勤者加10分

团委意见:(附表一)

团委结合班主任意见、系部意见、组织内部考核、日常工作表现、指导教师意见对学生组织成员进行意见汇总与考核。确定其最终考核成绩。结合学生组织成员考核成绩进行相应的奖惩。

100—90分可直接参加评优

90—70分不得参加评优

70—60分警告一次

60—50分严重警告一次

50—40分留职察看

40—30分开除学生组织

第三条、本考核办法的解释权归太阳成tyc7111cc团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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