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省高校工委晋高工组【2012】17号文《关于开展2010-2012年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采取由各总支向学院推荐,再由院党委决定上报的形式进行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1、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始终成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顾全大局、团结奋进、清正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二是党员队伍好。广大党员始终做到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员意识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工作机制好。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机制完善,党员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渠道通畅。四是工作业绩好。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师生成绩突出,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五是群众基础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和师生中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进一步增强。
2、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的理论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科学文化知识以及本职工作相关领域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二是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中取得突出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服务师生。深入贯彻群众路线,着力解决群众和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和师生利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规、教育法规及本学院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高尚师德,自觉加强诚信和学风建设。
二、推荐范围
1、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范围,以基层党支部、党总支为主体,学院党委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
2、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技术研发一线基层岗位倾斜,原则上不推荐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3、在建党90周年之际受到全国、省委和省高校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不再推荐。
三、上级下达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 2个;优秀共产党员 1名。
四、具体事项
1、推荐表彰对象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工作方法,各级党组织对推荐出的先进典型要认真审核,注重实绩,经得起检验。
2、坚持走群众路线,把评选条件公布于众,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在审批过程中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时,如发现拟表彰对象存在严重问题,经调查基本属实的,不列入表彰名单,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3、上报评选表彰的先进典型要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各总支上报时附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个人500字左右、集体2000字左右),于2012年5月24日前报学院党委组织部。
太阳成tyc7111cc党委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