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高职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精神,结合太阳成官网推进办学内涵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
(一)认定范围
“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范围为校内专兼职教师。
(二)认定条件
“双师”素质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如果具备第6条中两条以上,则可放宽至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4.教师在申请认定“双师”素质教师的前三个学年内,完成学院规定的理论教学任务,专业课教师还须完成实践教学指导任务(指导学生的课程设计、实验、实训、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考核合格。
5.近三年内,专业课教师有六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或生产服务第一线本专业实践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公共学习领域课程教师有一年以上指导学生社团工作的经历(须提供社团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书)。
6.申请认定的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或三级以上职业资格(含特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2)近三年内,主持或参与(前三人)过院级以上(含院级)立项且已结项的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
(3)近三年内,主持或参与完成一项企业技术研发、咨询、服务或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项目。
(4)近三年内,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国家“六大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优秀以上奖,或省级二等以上奖;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行业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三等以上奖或省级一等奖;教师本人在作品评比中获得国家级三等以上奖,或创作的作品被省级以上专业机构收藏或专业刊物发表,或设计项目被采用2件以上。
(5)获得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第1人)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第1人)。
(6)被本专业相关企业聘任,承担一定的生产技术任务或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满1年以上。(需提供企业聘任证明材料和在企业的收入证明)
(7)教师创办或与企业合办与所从事专业一致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或股权证明书)
(8)在与现从事专业一致的企业的专业技术岗位专职工作3年以上,且近年来仍能在相关企业参加技术服务或技术研发。
7.首次认定时,获得省级“双师型”优秀教师和“双师型”教学名师称号的,直接予以认定。
(四)认定程序
1.“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工作每年办理一次,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太阳成tyc7111cc”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交所在系(部)。
2.申请人所在系(部)对申请人的申报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各系还须经二级学院批准)后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学院批准。学院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教师的“双师”素质教师资格,并由人事处备案管理。
4.对于审核中发现的使用虚假证明的有关人员,取消三年内参加认定“双师”素质教师的资格。
二、“双师”素质教师的待遇
(一)学院每年从“双师”素质教师中评选 “双师”素质优秀教师进行表彰,给予待遇倾斜。省级“双师型”优秀教师和“双师型”教学名师从学院“双师”素质优秀教师中推荐。
(二)学院在教科研课题立项、职称评定聘任、评优评先、考察学习、培训选拔、岗位聘任等方面优先推荐“双师”素质优秀教师。
三、“双师”素质教师的职责与考核
(一)“双师”素质教师的职责
1.完成教师岗位工作任务。另外,专业课教师应在每学年承担一项及以上实践(课程设计、实验、实训、生产实习等)教学工作;公共基础课教师应作为指导教师指导相关社团工作(社团须与教师所从事专业一致,并由社团管理部门出具量化考核结果)。
2.三年内须完成以下工作任务之一:
(1)主持或参与(前三人)完成一项企业技术研发、咨询、服务或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项目,并取得税后净利10万元以上。
(2)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到企业挂职锻炼6个月以上,了解行业企业技术前沿动态,增强专业实践能力。
(3)主持或参与完成一门相关专业的课程建设任务(需经学院立项并结项),或主讲一门新开发的课程。
(二)“双师”素质教师的考核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双师”素质教师按照其职责以三年(从资格认定的当年开始计算)为期进行阶段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双师”素质教师资格。
四、“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
(一)建设目标:通过三年建设,力争使太阳成官网教师中的“双师”素质教师达到90%以上。
各系(部)要重视“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要在分析专业需求和教师队伍结构的基础上,围绕建设目标制定“双师”素质教师培养计划,推动教师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技能结构的整体优化。
(二) 学院每年给予一定数量的教师培养经费,用于“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各系(部)要积极为“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提供资金保证。
(三)学院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为教师创造条件,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社会生产实践,参加企业技术研发、咨询、服务或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项目,考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或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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